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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写手的愤怒(转贴)(1 / 2)





  网络写手的愤怒(转贴)

  以下内容为转贴来的,虽然我不是全部赞同,但是大部分意见和我想的差不多!看完之后我真的感触很深,这位作者的感受和我简直是如出一辙!废话不说了,下面是转贴的内容:

  先说说现在专职写手的经济来源吧!此所谓的专职写手,自然是指专门从事写作,以此为生,以此赚钱的朋友,上着班写着小说的朋友不算在内,因为你们具有固定的收入,写小说也许是爱好,赚钱多少并不会对你们的生活有多大的影响。

  只要写小说的人,赚钱的方法有:1加入文学网站的vip;2出版实体书,分简体繁体两种;3少数人会被游戏公司或者是剧组看中,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

  先说说出版成为正规的实体书,我在这里透漏一个信息,你们现在看到的网络小说,基本上每二三十本中就会有一本出版成为实体书,而这二三十本中有三到五本会加入各大网站的vip。中国大陆的出版社出版的审批则更加严格,不能涉及到色情,暴力,政治,社会,等等,而且还需要向中国文化局申请出版号才可以出版,所以现在出版的书以东山湘江地区居多,能够在大陆出版的书,百本里能有一本两本就已经不错了。东山地区出版的书,千字在20元-50元不等,当然,百元以上的也有,只是少数中的少数了,我们写小说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书出版,但是要是签错了中介公司,你就等着被层层克扣吧!千字50元的书为例,中介公司抽取你25%-30%甚至更多的中介费,这样一本书千字就减少到了30-40元,绝对不会超过40元,然后有的东山出版社会抽取一部分为做出版费用或者是其他费用,大约在20%左右,这样,一本原本签成50元每千字的书实际上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有不到30元。虽然不多,但是毕竟一本书都是在50万字以上的,拿个万把还是可以的。但是盗版书限制了正版书的销量,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能够千字15-20元就不错了。而能够被改编成游戏甚至编成剧本的人,万人中也无其一,少的可怜,就不用多说了,我没体会过,也不知道他们的收入情况。

  再来看看vip作品,现在各大网站的vip点击基本为3分钱/千字,而网站抽取1/3左右作为网站收入(人家也要赚钱,理解万岁吧!),所以加入vip的写手,千字只是在2分钱而已。那些大叫着我们是看白书的朋友和那些大叫着我们没钱的朋友,一章1万字你点一下才3毛钱啊!3毛钱是什么概念?丢地上一元钱你可能会拣,而要是地上有三毛钱,我估计你是一定不会弯下腰去拣,甚至看到都会当作没有看到,可是你们想过没有,我们这些靠这个赚点生活费上网费电费烟水费的写手,就是靠着那些支持我们的vip成员几毛钱几毛钱的积累起来的,看书容易写书难,或者可以说不养儿不知父母苦,没有写过小说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作为一个写手,用千字每小时的速度写小说的感受,而我们的每小时只要3分钱,呵呵!我们算是低廉的劳动者吧!

  我想问一下那些叫着看白书的朋友们,你们体谅过我们这些专业写手的辛苦吗?不过我不怪你们,有白书看总比花钱看爽,坐那里抽根烟喝瓶饮料,然后用五到十分钟的时间看完我们写十个小时以上才能出来的万字文章,确实惬意的很,你们有时间的话,发发书评顶我们一下我们就非常感谢你们了。

  我再问问那些叫着我们穷我们没有钱进vip的朋友们,你们说这话累不?这话说了等于放屁一样,你看书总要上网吧!网费多少钱?电费多少钱?万字才三毛钱你支付不起?那我鄙视你,你连那些叫着看永远支持不进vip永远看白书的朋友都不如,至少人家立场明确,而你们,仅仅是把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为以拾垃圾生活的人都不如,而实际上,你们可能每天的消费在二十元以上甚至更多,连几毛钱都舍不得拿出来给我们这些辛苦劳累的写手的人,你们与葛朗台,你们与周扒皮又有什么区别?不过你们只是说说而已,那我就在这里随便说几句好了,反正对我们这些专业写手或者是对你们这些随便说话的人都是没有什么伤害的,要是有所伤害,那我只能说句对不起了,此非吾之本意,实为无奈。

  加入vip一直支持着我们的朋友,兄弟在这里代表广大的写手向你们说声谢谢了,没有你们的支持,或许就没有今天中国网络文学的鼎盛时期的出现,毕竟爱好是不能当饭吃当水喝的,有了经济效益的写手才能投入更大的精力到小说当中,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你们的支持,我们这些专业写手才能安心的坐在电脑前有目的有目标的忙碌,即使再辛苦点,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这是为了报答你们的滴水之恩,何足挂齿,十字军不是有句很有名气的话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真正能够理解这个意思的,就是一直支持我们这些写手的人,其中自然要包括在书评区顶我们的朋友和你们这些加进了vip看我们写的小说的朋友。

  现在我要说的就是存在于vip的朋友中的个别败类,虽然现在vip区基本上都被禁止使用右键作为防止复制vip文章的限制,不过鼠标右键不能用并不代表不能复制,键盘上的快捷复制键我想只要是稍微懂点电脑的人就应该熟记于心的吧!你不懂?那我教你,用鼠标左键划出范围,键盘快捷键是ctrl+c!

  无论是盗版书商还是改头换面的偷书人,跟这种人相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这种人仗着自己拥有vip会员可以看vip章节的特权,复制了vip的作品,然后粘贴到其他文学网站的论坛区,美其名曰:我可是分文不取的,这是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或者说是帮助你们这些见钱眼开的财迷更新。

  对这种人,我不代表其他人了,就代表我自己,我衷心的对你们这样的人说一句:******!

  不要以为写书的人都是文明人,文明是用在尊重其他人劳动成果的人的身上的,而不是用在你们这种没有道德没有教养的人身上的,对于你们,除了倒你们一身脏水,再打你们一顿以外,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就连小孩子都会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这首诗不就是要人学会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的吗?你们难道连几岁的小孩子都不如?

  在这里,没有加vip的作者朋友是幸运的,最多更新慢了点被骂句太监,而跟我一样加进了vip却被这种卑鄙无耻的人盗走vip部分章节去发在其他网站论坛上的兄弟们,我们是不幸的,本来一章能够得到的金钱就少的可怜,而盗我们vip章节的人却把我们这些辛苦数十小时才能得到几十大元甚至只有十几元的人打击的体无完肤,请问,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人得罪了谁吗?

  当一个写手看到自己赖以生存的唯一手段被别人盗窃走的时候,请问,盗走我们vip作品的人,你想过我们的感受吗?你还算是个读书人吗?或者说,你还算是个人吗?再难听的话我不知道怎么骂,只能骂到这种程度了,不好意思。

  每个写小说的写手朋友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不过以半夜写小说的居多,因为夜深人静最能激发灵感,每次我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在作者群上问一句:谁还在。都会有很多人回答:我在,写小说呢!你写的怎么样了?

  请所有的朋友都看看这句话,我在写小说呢!凌晨两点的时候,也许你好梦正酣,也许你酒醉金迷,而我们呢?仍然在电脑的高强度辐射下辛苦的完成我们的作品,如果你体谅我们,那我代表所有写小说的朋友谢谢你们,如果你说,这不算什么,我也经常熬夜到凌晨几点几点,如果你是位写手,我拍拍你的肩膀说一声兄弟辛苦,要是你说这话是因为玩游戏或者看白书或者其他与工作无关,那我鄙视你。

  凌晨零点前消耗的是体力,凌晨零点以后消耗的是心血啊!

  最后,谢谢一直支持我们这些普通写手的朋友,盗版属于正常范畴,我们理解,但是鄙视那些把我们赖以生活的vip章节发到论坛公众阅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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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妖怪资料(可看可不看)

  a:

  ahuizotl(水猴)

  中美洲神话中的食人水怪,半人半猴,尾部长有一只手,用于攫取水边的人,尤其喜食人的眼、齿和指甲。有时会用自己的哭声把人引到水边,将人抓住。

  aitvaras(鸡龙)

  立陶宛传说中的“财神”,在室内时像一只公鸡,到了室外则幻化为龙的模样。它在某户人家定居下来后通常不会轻易离开,常会给这户人家带来飞来横财,但由于这些钱财大多是偷来的,因此也会给这家人平添很多麻烦。你可以从魔鬼处购买鸡龙,代价是必须像浮士德那样交出自己的灵魂。

  芬兰传说中的恶龙(ajatar)与它有着相同的渊源,不过这条恶龙并不会给人带来什么财富,只会生育毒蛇,制造瘟疫和疾病。

  al(埃尔)

  在古波斯人的传说中,埃尔是半人半兽怪,浑身上下披满毛发,拥有野猪的獠牙,钢铁般坚硬的爪和齿,眼睛象两团烈火,通常居住在沼泽地中,喜食新生的婴儿。在阿富汗传说中,al是一些长发飘飘的女妖,指甲很长,喜食尸体上的腐肉。

  alan(亚伦)

  菲律宾传说中淘气的半人半鸟怪,居住在森林中,脚趾长在手上,手指长在脚上,常常倒挂于枝端。它们对人很友好,在菲律宾传说中曾经抚养过一些很有名的英雄。

  alcmene(阿尔克墨涅)

  底比斯国王安菲特律翁之妻,被宙斯诱奸后生下大力神赫勒克里斯。阿尔克墨涅精通织布,曾向雅典娜挑战织布技巧,因落败而自杀,雅典娜将其灵魂转生为蜘蛛,上半身为女人,下半身为蜘蛛,像蜘蛛一样长有八只脚,生活在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内不停地织布。传说她会寄生在人的脑中,吞噬人的意志。

  ammut(阿穆特)

  古埃及的鳄头狮身怪,后半身似河马,喜食腐肉。传说中它是死而复生的埃及之王奥西里斯(osiris,在绘画中表现为手持节杖和鞭坐在王位上)的手下,奥西里斯也是古埃及传说中的冥世之王,所有亡灵都必须经冥世法庭的审判,奥西里斯佩带王冠坐在宝座上,宝座旁是ammut以及由42位冥神组成的陪审团,法庭中央放着一个大秤,秤的一边放上真理之羽,另一边放上受审者的心,被判定有罪的亡灵将成为ammut的口中餐。

  amphisbana(双头蜥)

  希腊语“amphisbana”的意思是“双管齐下”,双头蜥的两个头并非长在一起,而是身体前后两端各一个,并且拥有两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古罗马时期的著名科学家普林尼曾经记录了这种怪物的药用,据说活的双头蜥可以保护孕妇,死的双头蜥可以治疗风湿病。

  arguspanoptes(百眼巨人)

  希腊语“argus”的意思是“明亮的”、“明察秋毫的”,之所以被赋予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拥有一百只眼睛,这些眼睛遍布浑身上下,即便在睡着的时候,也有两只眼始终警惕地睁着。可怕的厄喀德那(见echinda)就是在熟睡的时候被百眼巨人杀死的,但百眼巨人最终也被赫尔墨斯所杀,赫尔墨斯诱其入睡并割下他的头颅,宙斯之妻赫拉把他的眼睛剜出,安在孔雀的尾部,所以孔雀才会有如此美丽的尾巴。百眼巨人的故事在奥维德的《变形记》第一卷中有记载。

  atlas(阿特拉斯)

  希腊神话中双肩撑天的巨人,巨人族被神族征服后,神族命普罗米修斯造人,命阿特拉斯巨人负天。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奉命前往圣园偷金苹果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建议他派阿特拉斯去完成这个任务,于是赫拉克勒斯答应在阿特拉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亲自负天,没想到阿特拉斯在摘得金苹果后不愿再从赫拉克勒斯的肩上把青天接过来,赫拉克勒斯只好用计脱身。

  b

  ba(巴)

  埃及神话中代表灵魂的人头鸟身怪。古埃及人对死亡有着独特的理解,他们将人分为ka和ba两个部分:ka的意思是“双倍的”,代表人的肉体;ba则是一只人头鸟身怪,代表不朽的灵魂。埃及人之所以制作木乃伊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在3000年以后,死者的这两个部分将会重新结合并获得新生。

  bahamut(巴哈姆特)

  behemoth(贝希摩斯,见下)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耶稣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banshee(女巫)

  “banshee”在爱尔兰盖尔语中被称为“beansidhe”(参见bean-nighe),意思是“拥有超能力的女人”,通常被刻画为一位鼻梁塌陷、头发杂乱、眼袋深陷的老妇形象,披着一副破烂不堪的白色披肩,在将死之人的门外大声哭号,她的双眼也因不断啼哭而成为红色。女巫通常只光顾一些历史悠久的家族,每个家族都有各自的女巫。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冰胡子在夏天的时候会“夏眠”,当气温降至零度以下时才会出现。它们的双脚非常大,可以当作雪鞋,防止自己陷入厚厚的雪中,又可以当作滑雪板,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basilisk(毒蜥、鸡蛇)

  毒蜥同龙、独角兽、巨人一样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种怪物,曾经出现在大量史料之中。

  “basilisk”这个单词来自希腊语“basiliskos”,意思是“小国王”。最先对这种怪物作详细描述的是古罗马科学家普林尼,他的著作《自然史》收录了古代关于毒蜥的60多处记载(大多源自古希腊),其中第13卷的描述比较细致,普林尼先是介绍了另一种可以用目光杀人的怪物卡托布莱帕斯(见catoblepas),然后才开始介绍毒蜥:“……毒蜥拥有相同的能力,它产于昔兰尼加省(注:古利比亚东北临地中海的地区,公元前7世纪为希腊人统治,公元前1世纪成为罗马的一个省),长约12英寸,头部有亮白色斑点,像皇冠。它在面对其它蛇类时毫不惧怕,会发出嘶嘶的威胁声以吓退来敌。它不像蛇那样蜿蜒而行,而是隆起身体中部前行。毒蜥不但可以通过接触还可以通过气息杀死或烧焦草木、击碎岩石,对于其它动物它同样毫不手软,曾经有人骑在马背上用长矛刺杀了一只毒蜥,结果毒素很快沿着长矛传染到那个人的身上,而它的马最后也倒地身亡。尽管这种生物非常致命,但许多国王还是希望能在它死后得到它的标本。毒蜥的毒液是自然界中最毒的一种东西。”

  古希腊人之所以用“国王”来命名毒蜥,原因大约有三:一、它们的头部有白色斑点,像皇冠一样;二、古埃及学者赫拉波罗在他的著作中曾经记载:“希腊人称之为‘basilisk’的生物在埃及被称为‘quraion’,埃及人用金子铸造这种生物的样子,并放在神的头顶”,显而易见,毒蜥在古埃及人的眼中是神圣和高贵的象征,在人面狮身像的额头上就雕有一条类似眼镜蛇的标记;三、毒蜥通常出没于沙漠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喜欢居住在沙漠里,而是因为它的目光和气息具有如此大的破坏力,以至于它所居住的地方难逃沙化的厄运,因此“毒蜥”成为“暴君”的代名词,希腊语“basileus”的意思是“异邦的国王”,“basiliskos”的意思是“小暴君”,这些词都含有贬义。因不恰当的行为而导致恶果的故事中也常出现毒蜥的形象,例如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和《荷马史诗》。

  许多人认为毒蜥实际上是埃及眼镜蛇,它们的头部有白色斑点,而且剧毒无比,可以喷射毒液致人死地,而且在攻击前会把头高高仰起,这些特征经过人们的传言而被大大夸大。据说毒蜥的皮可以驱走蛇和蜘蛛,在阿波罗(太阳神)神庙和黛安娜(月神和狩猎女神)神庙的门口曾经挂有毒蜥的皮,用于驱走蛇、蜘蛛以及黑暗的生命。文艺复兴时期的炼金术中记载说用毒蜥的灰摩擦银子可以点银为金。

  希腊神话中曾经提到毒蜥来自蛇发女妖美杜莎的鲜血,美杜莎被珀尔修斯杀死后它的鲜血落在人间成为毒蜥,因此毒蜥可以用目光杀人。杀死毒蜥的方法有三种:一、像珀尔修斯那样使用镜子;二、根据公元前3世纪时的记载,黄鼠狼是毒蜥的天敌,把毒蜥丢入黄鼠狼的洞里,黄鼠狼会用臭气将毒蜥熏死;三、根据克劳迪亚斯·艾伊连在《动物习性》(公元1世纪)中的记载,公鸡的叫声可以杀死毒蜥,这是人们第一次将公鸡与毒蜥联系在一起。此后关于毒蜥的传说开始渐渐发生了变化。

  在罗马帝国毁灭之后,传说中的毒蜥已不再是一种剧毒的蛇,劳伦斯·布莱纳曾经解释过这一变迁:“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与非洲之间无法再保持经常的联系,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这片大陆上的传说变得越来越离谱,中世纪时期的欧洲人开始把毒蜥想象成一种浑身长满羽毛的怪物。”此时的毒蜥开始“本土化”,由非洲特产变为一种随处可见的生物,据说英格兰曾经遍布毒蜥。

  传说中毒蜥的产生很特别,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旧约圣经》的“以赛亚书”中:“他们敲碎蝰蛇的蛋,编织蜘蛛的网。吞下蛋的人在击碎风之卵后将在里面发现一条毒蜥。”此后的圣经著作中也有不少记载,但都不一致,甚至会出现相反的情况。现在广为人知的关于毒蜥诞生的传说出现在亚历山大·奈卡姆写于公元12世纪80年代的一本书中,不过并未收入“毒蜥”而是归在了“公鸡”这一节里,它是由蟾蜍孵化而成的,上半身为鸡,下半身为蛇,“它的蛋必须生在天狼星的日子里,受精于7岁的公鸡。这种蛋很容易辨认:它并非普通的卵形,而是球形,没有外壳,而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皮。而且这个蛋必须由蟾蜍孵化,这样就会孵化出这种剧毒无比的怪物——一条拥有蟾蜍和公鸡的特性的蛇。”

  与此同时,“cockatrice”(鸡蛇)这一称呼开始等同于“basilisk”,在中世纪时期的绘画、纹章、雕刻、建筑(作为教堂的装饰物)中大量出现,它拥有公鸡的头和腿,蛇的尾巴,身体像鸟,但却没有覆盖羽毛,而是覆盖着蛇的鳞片。有趣的是,尽管鸡蛇大量出现在艺术品之中,但关于它的故事却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它用目光杀人的威力太过强大,无法在文学作品中找到合适的地位(美杜莎也只是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在现代的奇幻小说中可以找到一些关于鸡蛇的内容,史克威尔公司的经典游戏《最终幻想》系列里也有它的踪迹。

  bean-nighe(洗衣鬼)

  女巫(banshee)的另一称呼,意思是“洗衣妇”,出现在爱尔兰、苏格兰和布列塔尼的传说中,之所以被称为“洗衣妇”,是因为人们常常看见她在河边洗一些染血的外套。她的脚象鸭、鹅一样有蹼,在苏格兰高地的传说中,只有将死的人才会看到她,如果在她找上自己之前先看见她,人就可以逃过一劫,如果在她找上门之后才发现她,那么将必死无疑。

  behemoth(贝希摩斯)

  旧约《约伯记》所记载的巨兽,其中15至18节写道:“这就是我所创造的贝希摩斯,它像牛一样吃草,它的力量集中在腰部,集中在肚脐附近的腹部。它的尾巴如杉木般挺直,肌肉如石头般结实,骨骼如铜铁般坚硬。”第23节写道:“它不慌不忙地吸干了一整条河流,如果它愿意,它完全可以把整个约旦吞入嘴中。”许多学者认为贝希摩斯实际上是以河马为原型,因为从记载中可以看出,它生活在水里,食草,而且嘴巴很大,也有人认为贝希摩斯是一种类似大象的生物。从词源上讲,“behemoth”这个单词是希伯莱文“b‘hemah”的复数形式,“b‘hemah”的意思是“野兽”,可以用来表示所有巨大、笨重和未知的动物。

  贝希摩斯常与另一种怪物利维坦(见leviathan)联系在一起,关于利维坦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贝希摩斯和利维坦,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贝希摩斯、利维坦和栖枝(见ziz)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伊诺克的预言书也曾把这两种怪物放在一起进行描述:“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利维坦,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中世纪传说中的贝希摩斯变成了司黑暗的恶魔,有人认为它是撒旦的化身。

  beholder(巨眼怪)

  奇幻小说中的怪物,飘浮于空中的一类巨大的球状生物,模样丑陋,有一张大嘴,身体中央有一只眼,周围分布着许多小眼,杀伤力极强。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blackannis(黑安妮丝)

  居住在苏格兰高地的沼泽地或山坡上的食人巫婆,蓝色皮肤,独眼,又老又丑,常常坐在山洞外的一堆白骨上,如果无人可吃,就会抓一些羊或鹿回来充饥。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波加特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头发茅草般凌乱,不但喜欢恶作剧,还喜欢制造灾祸,而且一旦落户就没有办法把它彻底赶走,即便搬家,它也会藏在家具里一同被带到新房子里。

  bottleimp(瓶中怪)

  类似于阿拉丁神灯里的那个巨人,同样拥有令主人梦想成真的本领。据说持有神瓶/神灯的人在死后会被打入地狱,因此神瓶/神灯的主人总是千方百计想故意丢掉它,但它每次都会自己回来。消除神瓶/神灯的唯一办法是把它贱卖掉。

  brownie(棕精灵)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burak(布拉卡)

  阿拉伯先知、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的战马,拥有人的面孔和声音、驴的耳朵、马的身体、孔雀的翅膀和尾巴,眼睛如蓝宝石般湛蓝,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穆罕默德每晚都会骑着它游历天堂。

  c

  caitsith(凯西猫)

  凯西是英格兰、爱尔兰和苏格兰传说中的猫国国王,猫国里的猫有着自己的智慧,能了解人类的语言,还拥有完整的社会体系,包括皇室成员和平头百姓,它们会将那些被人类虐待的猫带回自己的国家。凯西猫是一只胸前有白毛的黑猫,后足站立,双眼闪烁着智慧的绿光,喜欢在黑暗的地方出没,一般人无法见到。后来的“穿长靴的猫”的童话以及《爱丽丝漫游仙境》里的cheshire猫就是以它为蓝本的。

  catoblepas(卡托布莱帕斯)

  上面介绍毒蜥(见basilisk)的时候,我们曾提到卡托布莱帕斯,普林尼在《自然史》中对毒蜥进行介绍前首先记述的就是这种怪物,据他记载,卡托布莱帕斯产于尼罗河的源头处,“体小而笨重,四肢不灵敏,头却大得出奇,因此常把头垂在地上,否则很可能把周围的生命全部杀光。”

  “catoblepas”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向下看的”,它的目光和气息都能致人于死地,就像毒蜥一样。它的身体像一头牛,皮肤厚而硬,靠食用剧毒的灌木为生,有人认为它的原型是牛羚(南非产的一种象牛的大羚羊)。因为可以用目光杀人,因此到了中世纪的时候,卡托布莱帕斯也被认为是蛇妖之一。

  cecrops(刻克洛普斯)

  传说中雅典的第一位国王,拥有人的身体,蛇的尾巴。关于他的传说在维吉尔的《埃涅伊德》第5卷、荷马的《奥德赛》第11卷以及赫西奥德的《神谱》中都有记载。

  centaur(人马怪)

  希腊神话中的centaur是一种半人半马怪,是贴撒里国王伊克西翁和云的产物(伊克西翁因莽撞地追求天后赫拉的爱,而被宙斯缚在地狱永不停转的车轮上受罚)。centaur有很多分类,有的拥有人的身体和四肢,但从腰部向后却延伸出马的躯干和后腿,有的拥有一双翅膀,有的还长有一对马的耳朵,由此也衍生出onocentaur、bucentaur和leontocentaur等称呼。除肯陶洛斯族的喀戎(博多学智的人马怪,阿喀琉斯、赫耳墨斯和阿斯克勒庇俄斯的老师,曾献出自己的生命解救了普罗米修斯)和比较低级的普赫洛族外,大部分人马怪都与酗酒、暴力、色情联系在一起。

  在近东地区的一些古代雕塑和绘画中人们也发现了人马怪的踪迹,这些半人半马通常为猎人装束,弓箭是它们的主要武器,近东地区的人们将其奉为自己的守护神。中世纪时期人马怪成为艺术品中的“常客”,例如著名的贝叶挂毯里就绘有它的形象(贝叶是法国西北部的一座城镇,靠近英吉利海峡,贝叶挂毯保存于这里的一个展览馆里,它记载了1066年诺曼征服英国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