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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1 / 2)





  金铮正想解释,沈何启恶趣味却上来了,凑上前去给大爷赔笑脸,体谅大爷听和说普通话都吃力,所以直接用的方言:“伯伯,我们没有请假条,我们只是迟到了……”

  大爷点点行政楼旁的钟楼,恨铁不成钢:“迟到?现在都中午了,别人都要吃午饭了,你们这叫旷课。”

  沈何启无辜撇撇嘴,看着有几分可怜。

  “哪个班的?”大爷中气十足,不为所动。

  “我是301班的,他是314班的。”高三时各自的所属班级,沈何启答得极顺溜,大爷更是对他们学生的身份没有丝毫怀疑,“赶紧登记,赶紧登记。”

  沈何启一边笑眯眯道谢一边接过本子,把时间和两人的姓名学号班级登记好,不等大爷强调,她已经在备注一栏老老实实写上“迟到、不穿校服”。

  大爷看她这么乖巧的样子不禁有点心软,也说不出什么别的责备的话了,只好拿遥控器开了栅门,故作凶巴巴地赶人:“快去上课!”

  “谢谢伯伯。”沈何启搁下笔,笑得很甜,道谢的嗓音更甜,像融着两斤白糖。

  金铮揉揉眉心,被这个戏精的殿堂级演技深深折服。

  等两人进校门,大爷低头去看沈何启填的登记表。

  方才倒着看没注意,现在正着看了不禁要感慨一下:瞧着漂漂亮亮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能把字写得跟狗爬似的呢?

  大爷朝两人熟门熟路往教学区走的背影看过去,女孩子脚步欢快,乍一看都有点蹦蹦跳跳的感觉了,双肩包挂在一边肩膀上摇摇晃晃;男孩子倒是沉稳多了,但是来上学的人,居然连书包都没有背。

  大爷正想收回视线,便看到男孩子一边侧过头朝女孩笑着说了句什么,一边拉过了她的手。

  两个不学好的小兔崽子,被老师看到等着挨批评吧!大爷不想多管闲事了,把窗户重重关上,隔绝了外头扑进来的阵阵热浪。

  *

  七中并没有什么改变,依然遍布植被遮天蔽日,万紫千红充满花香,喷泉池里还是游着几十条红色的锦鲤,校旗在五星红旗旁边迎风招展,好似一切都还维持着他们六年前离开的样子。

  恍惚间时光飞速倒流。

  那些年奋笔疾书的寒窗苦读,书堆后面偷偷摸摸的小动作,周一早晨枯燥乏味的国旗下讲话,下课铃声响起后瞌睡一扫而空的雀跃心情,食堂路上的拥挤玩闹……还有无数次的不期而遇,不经意的视线纠缠,率先别开眼的慌乱,那些不为人知的暗涌情愫,说不清也道不明的你来我往……那些又酸又甜又苦涩的回忆像一场巨大的海啸,浪头与天边的云齐平,卷土重来,所到之处片甲不留,寸草不生。

  只是教学楼外越发斑驳的墙壁、公告栏上陌生的名字和照片、还有眼前不再是十八岁的彼此,都无声证明岁月确实已经匆匆流逝。

  永不回头。

  第92章

  足有一个教室宽的告示牌上篇幅最大的是各个年级上次月考的前百名排行榜。

  名单改朝换代,早已不是当年的天下。沈何启凑上去在那扒拉了半天,发现排行榜已经把艺术班也算上了,不过最好的那名也仅在年段位列78名,她越想越遗憾:“早该这样了,害得我从来没有上过榜。”

  当年七中要是不把艺术班做特殊处理,她一定会拼了老命读书,这样她的名字就能靠近始终位列前三的那个人。

  “我以前成绩很好的。”沈何启献宝似的,手指在二三十名的位置划一划,“能排这,要是碰上超常发挥,”说着又在十几名的位置指了指,“能排这。”

  “我知道。”金铮笑看她一眼,“我还知道你专业成绩班里垫底。”

  沈何启初中那会成绩算不上太拔尖,进七中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突击了一段时间画画,走了捷径考进了艺术班。但是上了高中以后学习的本事像开了窍,扶摇直上,用沈耀荣的话来说,就是发育比别人晚,连带着脑子也发育晚。不过她实在没什么艺术天分,专业成绩在班里一直排中下水平,后来连大学专业也没选美术相关。

  “你怎么知道?”她眼睛一眯,立刻发现了重点,顾不上反驳自己专业成绩其实还没到垫底的份上了,盖棺定论,“你偷偷关注我。”

  “反正我就是知道。”金铮拉她,“走了。”

  沈何启还打算依依不饶,远远看见曾经的年级组主任走来,下意识就跟做贼似的把金铮的手甩开了。

  金铮手里一空。

  很有早恋必备的反侦察天赋嘛沈何启。

  他笑一笑,慢吞吞跟上。

  等和年级组主任走近了,沈何启张口就来:“张老师好。”

  金铮看着她的背影不禁有点恍惚,他早已记不清准高三生怎么补课,更忘了年级主任姓什么,事实上有关七中的大部分回忆他都有些模糊了。

  可是这一切沈何启全部手到擒来,就像她从不曾离开过这里。

  张主任没有认出她。他和善地点点头,与他们擦身而过。

  沈何启回头看,叹气:“老张不认识我了。”

  金铮摸摸她的头:“六年了么,毕竟老张桃李满天下。走了渣渣。”

  去食堂的路上要经过操场,用绿色的网状铁丝拦着,有班级在上体育课,大概是太热了所以给的自由活动,这么望过去操场上的人寥寥无几,房屋阴影笼罩的篮筐下有几个男生在打球,不远处,有三个女生坐在树荫下,看似并没有正对篮球框,但是那个角度可以用余光看到那群男孩子的一举一动。

  “这群打篮球的男孩子里一定有她们谁的心上人。”沈何启断言。

  金铮似笑非笑看她一眼。

  “干嘛,我说错了吗?”

  “没啊。”

  沈何启从来没有看金铮打球的经历,一来是她不想随意暴露自己的心意,二来是三年里金铮打球的次数可能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当年被她问及缘由,金铮的回答很金铮:“一身臭汗没地方洗澡。不打。”

  沈何启的视线不由得停留在那群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身上,他们放声大笑着,追逐,奔跑,跳跃,瞄准,投篮,击掌,一张张熠熠生辉满头大汗的脸庞比正午的日头还要明亮。

  树荫下的几个女孩难掩兴奋,就差跳起来了。